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6〕13号)文件要求,国家重点实验室2026年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复试方案,严格按照复试方案组织了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国家重点实验室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对第一志愿录取情况进行公示。(拟录取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致电(028-86290948)。
特别说明:
1、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2、请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2026年4月20日前,将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的入学体检报告扫描整理成PDF电子文档,以“体检+拟录取专业名称+姓名+考生编号”的格式命名体检报告PDF文件,登录如下所示的腾讯文档体检表收集网页链接后,完整填写个人姓名、拟录取专业等必填信息,并将体检报告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未按单位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单位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参考模板见附件2。
【腾讯文档】2026年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招生拟录取体检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UpMSUFnWFRPeWNF
3、经查明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不诚信者,取消录取资格。
4、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于公示日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申请书》(需手写签字),申请书需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原因及本人联系方式。将申请书扫描件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邮箱 1101388764@qq.com,同时电话联系 028-86290948 确认。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