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职能职责

单位

主要职责

管理机构

机构职能

国家重点

实验室

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实验室党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

    3.加强实验室党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师生党支部建设。

    4.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人才引进、教育教学、学术活动、工会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6.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教职工大会。

    7.做好本单位统战工作。

    8.加强党政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1.负责实验室党建思政、文化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起草本单位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类报告、规划等党内有关材料。

    2.全面履行研究生管理服务职能,加强班团一体化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

    3.负责学生表彰奖励、资(救)助、招生与就业创业等。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突发事件处理。

    5.起草本单位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各类报告和规划,做好公文收发、对外联络、接诉接访和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财务报销、安全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

    6.负责职称晋升、岗位申报、职工考核考评、人才引进以及荣誉申报等工作。

    7. 协助做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双一流”学科建设各项任务指标的辅助性工作

    8.协调本单位各课题组和科研团队工作,妥善安排实验室领导公务活动。

    9.对接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承上启下、跟踪执行和督办落实等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本单位党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部署。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根据作物学科教学单位需要,组织单位优秀教师加入课程教学团队,从事教学活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加强团队和平台建设,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5.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6.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人才的引育管用。

    7.依据学校规定和授权,设置和调整本单位内部机构;管理和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资源,负责本单位的资产和经费管理。

    8.加强党政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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