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或致电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政办公室,电话13658012108。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9月24日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生认定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 公示文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