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4〕10号)文件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要求,国家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复试方案,严格按照复试方案组织了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的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国家重点实验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对第一志愿录取情况进行公示。(拟录取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28-86290848)或面谈(7-1602)。
请拟录取学生及时加入2024年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拟录取QQ群(群号:669464632),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姓名-录取专业”。
特别说明:
1、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2、请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2024年4月12号前将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的体检报告整理成PDF电子文档,以“体检+拟录取专业名称+姓名+报名号”的格式命名该文档填写到以下在线收集表。未按单位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单位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参考模板见附件2。
3、经查明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不诚信者,取消录取资格。
4、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及时联系单位招生办028-86290948,或发送邮件至353297303@qq.com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