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或致电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政办公室,电话028-86293167。
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生认定评议结果公示.xlsx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