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0        阅读量: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和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本实验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缺额和相关要求

单位

专业(专业代码)

学习方式

调剂缺额

调剂考生遴选条件

国重实验室

植物病理学(090401)

全日制

2

1、符合学校调剂政策;

2、初试成绩≥300分;

3、英语≥45分

4、两门考研专业课与以下专业课相关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植物病理学;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植物保护概论;普通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分子生物学;化学(农);数学(农);

5、本科专业为植物保护、农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相关专业。

二、调剂日程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34101600-411800

2、缴纳复试费

20234121800之前缴纳复试费

(1)登录缴费平台

缴费平台:https://op.sicau.edu.cn/

用户名:23+考研报名号(默认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2)缴费

缴费金额120元,考生登录缴费系统后点击“学费缴费”,根据提示完成。

3、资格审查、复试资料提交

2023年4月13日08:30-09:00现场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成都校区2-201

提交纸质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需一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审查材料详见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5/9953.htm

报到时一并提交复试材料纸质版,包括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如有则提供,提供论文封面和摘要页面即可)、科研成果(如有则提供)、专家推荐信(如有则提供),一式五份。

4、复试安排:

复试分为专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考评。专业水平测试前需要进行30分钟的心理测试。

专业水平测试安排:

4月13日 09:45-11:45复试笔试,11:45收卷。

地点:成都校区2-201

综合素质考评安排:

地点:2-201

时间:4月13日14:30

1、考评内容:自我介绍(5分钟,中文,自我介绍时可以使用ppt)+专业技能抽提作答(5分钟)+面试官现场提问(1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顺序随机产生。如使用ppt,请将ppt提前发给监考老师。

三、复试形式及纪律

复试面试纪律: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评分行为,复试立即停止,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得将复试内容在网络或个人之间传播,若发现,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笔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

(3)复试笔试开考后,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在得到试卷、答题纸后,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答题纸有无破损;阅读试卷上的注意事项。开考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而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纸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检查无误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用0.5毫米黑色墨迹中性笔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6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甲同意后,由监考员乙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故意损毁或传、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由考生在《考试签到表》上签名,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项:

1.依据考生的初试专业、总分、单科成绩和学业综合能力等条件进行审核筛选,择优发出复试通知。

2.本办法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刘佳丽028-86290948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4月10日

Copyright © 2020 四川农业大学.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9006192号-5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