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3〕10号)文件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要求,经国家重点实验室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并讨论,现公布2023年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国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电话、书面反映电话:028-86290948,地点:成都校区2-103b。
特别说明:
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的体检报告扫描版以“体检报告+拟录取专业+姓名+报名号”的格式命名发邮箱jiali0086@163.com。
请拟录取考生加QQ群:289208724(备注:姓名+身份证号)
如资格审查材料复审有问题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经查明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不诚信者,取消录取资格;
在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一定及时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话028-86290948)取得联系。
西南作物基因资源发掘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