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和国家科技部相关文件以及《四川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校发〔202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议通过,特制定了《四川农业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试行)》(具体见附件)。
本标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师生周知。
附件: 2023年国重平台收费标准(试行).xlsx
西南作物基因资源发掘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