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人才强校战略,依据学校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现面向校内遴选一批专职科研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岗位设置
围绕国重现有的作物优异基因资源发掘、作物与有害生物互作、作物环境响应与生理、作物种质创新与品种设计等四大研究方向,按照双向选择、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依据个人的入选条件进行岗位配备。经审核入选的教师,原则上科研工作场所暂时保持在原单位,编制调入国重。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名额
根据科研需要,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具体名额不限。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请
申请人自愿填写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申请表》,并于11月26日之前将申请表经所在原中层单位审核盖章后,纸质版交至国重党政办公室7-1602冯丽华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4037076@qq.com。
(二)国重单位内部初审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要求,所有申请人员经由国重主任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进行遴选,提出初步建议名单。
(三)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审议
将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提出的建议名单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者,交由学校人事部门发文予以正式聘任。
(四)聘期及考核
专职科研人员聘用期一般为5年。经正式聘用人员,采用个性化合同管理,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签订年度或周期性精准任务合同。采用定性与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专职人员进出、岗位调整、绩效待遇和职级晋升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教师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有弄虚作假、违反师德师风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已聘任的则取消其任职资格。
(二)通知中有关专职人员遴选、岗位配备、人员待遇和考核等相关具体事宜按照附件2《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校发〔2021〕36号)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冯丽华(13408557392)
材料递交:请申报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之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444037076@qq.com,纸质签字盖章版交至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政办公室7教1602室。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申请表》
附件2《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校发〔2021〕36号)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11月19日